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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吨敌稗原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敌稗原药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基本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新建一座敌稗原药甲类生产装置及一座抗暴机柜间,利用公司原有公用工程项目改建与此建设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敌稗原药设计产量为5000t/a;改建GMA烘干厂房为丙类库房,新建一座甲类库房;厂房内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配套设施改建;将原1.4MW导热油炉改建为4.2MW导热油炉;拆除七期罐区内的2个废水储罐,将原盐酸、液碱储罐改造为废水储罐,并新增一个液碱储罐,在原废水储罐位置新建2个丙酸储罐,1个丙类物料预留储罐。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百度网盘:https://pan.baidu.com/s/1H-C_jC2M422HbvMMgmq-OA
提取码: d7w2。
2.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请移步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地址详见“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注明填写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交给环评单位(57316661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葫芦岛北港工业园区船舶产业园B区71-1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方式:18842908862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辽宁英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B340
联系人:吕工 联系方式:15940215100
电子邮箱:513166619@qq.com
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