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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1.1实施)的要求,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敌稗原药项目
建设单位: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白马片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将原有镁肥生产厂房拆除,新建一座敌稗原药甲类生产装置,长25m,宽15m的三层建筑物,新建一座抗暴机柜间,长6m,宽7.4m的单层建筑物,利用公司原有公用工程项目改建与此建设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改建镁肥烘干厂房为丙类库房;厂房内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配套设施改建;锅炉装置将原2吨导热油炉变为6吨导热油炉及厂房内公用工程、配电系统等配套设施改建;拆除原三车间罐区的盐酸储罐、液碱储罐。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白马片区
联系人:周工
电话:1884290886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辽宁英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的网络链接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